第(2/3)页 “所以应该支持富人多赚钱,”陆老师笑着摇头:“现在我明白了,有些富豪到处鼓吹裸捐,实际上侧面宣传新自由主义经济就是好。” 江川点点头:“不能排除其中部分人真有慈悲心肠,是想做点好事的,成立基金后每年拿出一些钱来搞慈善,追求道德上的自我完善,不过绝大多数人只是为了让个人的利益最大化,规避高额的遗产税。” “世界上发达国家都有关于遗产纳税的法律,基本大同小异,我们就举例米国,联邦法律遗产税的税率非常严苛,遗产总额超过一百万美元以上的部分就要征收遗产税。 税率分成了好几档,最高档为50%,那些动辄几十亿甚至上百亿美元资产的富豪,铁定适用50%税率,这是毫无悬念的事,那么他们去世后要将一半财富交给国家。” 陆老师频频摇头:“辛苦一辈子赚的钱,直接腰斩。” “不过这只是理论上而已,富豪不可能乖乖就范,所以同时在法律层面也给自己设计好了出路,那就是成立慈善基金。 几乎所有米国富人都会成立慈善基金,而且很年轻的时候就会成立,然后将所有财富捐到自己的慈善基金中,也就是所谓裸捐。 因为根据米国法律,慈善基金不用缴纳任何税收,富豪们活着不用再缴纳企业所得税,去世后也不用缴纳遗产税,于是财富就能够通过慈善基金,尽可能多地留给了子孙后代。” 陆老师完全明白了:“也就是所谓上帝关上门,同时打开一扇窗。” “不过法律对慈善基金也是有限制的,那就是是每年必须支出总额的5%,还得连续支出20年,然后就没有任何限制了。 因此早些成立慈善基金就可以早点将这个二十年义务履行完毕,等到富豪去世时,子女们接管控制慈善基金,直接就能获得所有财富的使用权。” 说到这陆老师又有点不明白了:“如果规定每年必须花掉基金的5%,那么连续20年不就花完了吗?” “通常情况下是不可能的,慈善基金是可以经营挣钱,只要管理得当慈善基金每年的总资产其实是在不断扩大的,再不济购买国债每年也有百分之三、四的收益,可以抵消绝大多数支出。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