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进城-《带娃种田:穿书大佬娇养病弱王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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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算她是特工出身,有自保之力,哪有千日防贼的道理?

    那是走上人生巅峰吗?

    还不如说走上了作死的巅峰。

    就算是他们特工处理每一个案子的时候,都要采用自己的头脑进行分析,用最有力,最简单,最省心的方法去完成任务。

    减少对自己所造成的危险。

    没有谁吃饱了撑的去炫耀,不要以为特工很厉害,特工很厉害,但是没有一个人是骄傲的,每个人都是非常低调。

    自傲的人在他们这行活不长。

    而女人和男人之间天生有着个体差异,即使顾春华多么的厉害,多么的优秀,可是有一些东西依然无法抗衡。

    无数次的交手之后,让她明白了一个道理。

    顺应潮流,顺势而为,才能活得长久。

    现在也一样,不要以为来到了这个落后愚昧的古代就可以利用自己所擅长的东西为所欲为。

    她一个女人连立女户的资格都没有,丈夫没了。

    虽然她是这个家里的长辈,大家长,论起来在这个家里没人地位比她高,可是出了这个家的门。

    户上户主的名字可是她的儿子。

    即使想出远门儿,开的路引上写上的也只不过是一个陆顾氏。

    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

    这就是她必须接受的现实。

    一个女人家要是自己跑出去,虽然她35岁了。

    已经在这个年代被称作老妇,可是说不准,还真有人贩子把她卖到了某些勾栏之处。

    所以最好的方法是利用现有的条件,让自己最大化的利益得到保障。

    这是顾春华痛定思痛之后,各种想法萌生都被掐灭之后,选定了一条路。

    这个家里她最大,她说了算,她是老祖宗。

    而这个年代一句不孝压死人。

    三个儿子,三个儿媳妇儿都得老老实实听她的话。

    陆家的所有子子孙孙都得听她这个老祖宗的话,在这个家里可谓是一言九鼎。

    虽然说三个儿子是有点儿废物点心,可是她既然用了原主的身体,替原主好好教导三个儿子。

    在这个家里发扬光大,把三个儿子都培养成了人才,自己也在后面吃香的喝辣的,躺赢做咸鱼,走上人生巅峰,其实也不错。

    不用她抛头露面,依然可以做成想做的所有事情,儿子儿媳妇都得听她的。

    这生活还不够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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