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四章 凤仙-《复空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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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仙花”。

    原本,这只是放在药店和农家作腌菜的普通家常材料,和雪里蕻、冬瓜、荞头一样,只因花开红艳动人,也作盆栽美化庭院之用,但因其染色的特殊功能,也就成了在宋国炙手可热的一种美容用植物。

    “要想红,一点红!急性子,能发紫!大红大紫就来此!走过路过莫错过!上好凤仙花籽,一栽即活,浇水能旺门庭!快来买,快来眙!”

    满街叫卖凤仙花的商户,也是越来越多。

    渐渐的,这种风潮,不仅是在宋国,连周围一圈的卫国、鲁国、郯国、郑国、陈国,甚至连稍远的吴国,民间女子都把这种风潮给带动了起来。

    好色之风一起,还真是刹也刹不住。

    “宁可腹中无一两,亦要面上涂半斤!”

    当时的女子爱美疯狂程度,远远超过了今人的想象:就算是一天只吃一顿饭,这脸上的美容用品开销,是一餐也不能少的。

    “颜值就是生产力。”

    在当时,这话是真的有效———或者于今天,也有部分人,相信说“颜值即正义”,也有异曲同工之意吧!

    为了能让自己更美,时人用尽了办法;这就肥了“造父”的宋国分支商队。

    本来,“造父”经商,本属为了“救亲”的临时举措,可是这“王丹一家人”,已经平安回到了郯国,按理说,这“造父”的商队,也应该完成了他们的“历史使命”,可以回去本原,该种地的种地,该当兵的当兵。

    但是,这人性趋利,让这些“洒”得出来,却迟迟“收”不回去的商队和祐队们,一个二个,都学会了“拖沓”之术:有说“生病了不能回”的;有说“宋国商制制定,商户注销手续繁琐在办当中”的;还有说“商队中有人娶了宋国女子,婚后双方就定居宋国不想远嫁到郯国”的……总而言之,都不想回。

    不回也就不回吧,羊斟给他们一个条件:收集信息的职能不能少;交回赢利百分之五十的规矩不能破;另外,当有新的任务时,必须无条件执行,否则,不用宋国那边让他们“销户”,他这里会亲自“销户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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