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猎鹿-《捡了福星闺女后,全村都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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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夜,樱宝又做梦了。

    她站在一片浓雾里,面前又出现那本书。

    书页无风自动,直接翻到第三章。

    樱宝不敢迟疑,连忙凑上去观看。

    哪知没看几章,书本又化为纸蝶飞去。

    这回樱宝敢确定,这本书里描写的人物,就是西陈村陈昌平一家,及县城韩姨妈一家。

    除了没有樱宝这个名字,其余都一一对应。

    书中说,陈昌平兄弟三个,他排行老二,是个屡试不中的童生。

    妻子韩氏父母早亡,没有兄弟在世,只小韩氏一个亲妹。

    韩氏生大女儿陈婉,二女儿陈招,三女儿陈迎,还有个四岁小儿子陈旭。

    而这个三女儿陈迎,正是前世陈昌平给樱宝重新取的名字。

    樱宝眯了眯眼。

    这本书还真有意思。

    它以韩姨妈家二女儿陈甜甜的视角来写。

    书中描述陈昌平三个女儿,老大畏缩胆小,老二嘴甜心苦,老三阴沉恶毒,都是上不得台面的女子。

    唯一儿子陈旭,则是个被宠坏的小霸王,自私又令人讨厌。

    事实也确实如此。

    陈昌平的三个女儿,经常被韩氏非打即骂。

    常年生活在这种家庭氛围下的女孩子,性格肯定多多少少有点问题。

    樱宝记得自己五岁被带回陈家,一进门就被韩氏用竹条狠抽一顿,后背臂膀和腿全是道道青紫。

    估计韩氏心疼判给姜家的二两银子,加上之前的郁闷,樱宝的哭闹,她就想给三女儿一个下马威,也给自己出出气。

    毕竟要回女儿的过程相当坎坷,还闹到官府衙门。

    那场官司,貌似陈家赢了,但他们也在村子里丢尽脸面。

    不过韩氏倒是真如了愿,第二年就生了个大胖小子。

    陈昌平十分高兴,翻遍书册给儿子取个旭字,小名唤作宝儿。

    而作为工具人的樱宝,从此在陈家过着水深火热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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