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再遇-《我在年代文里边学习边吃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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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送邵桦离开,云苓大冬天骑着自行车来县城,寒风凛冽,脸都被冻得通红。既好不容易来了,自然要顺道买些东西带回家,不然太亏了。
家里那些饼干糕点是高消耗品,于是她转头去了百货商店的零食柜台,还在三楼的电器商店买了一个手电筒。
这种虎头牌手电筒是亮银色的,外壳材质非常坚硬,大队长家的手电筒就经常被小孙子宝生用来砸核桃,气得赵婶揍了他好几次,直接骂他败家子儿。
圆圆的发光口处围了一圈绿壳,发光的同时还可以导热用来暖手。电池有两节或者三节的,很多人为了节省耐用,买回去后会自行加长,把两个二节电筒接起来变成四节,或者把一个二节电筒和一个三节电筒接起来变成五节。
之前云苓就想买了,可是上次不巧,柜台没货了。现在进入冬季,昼短夜长,她上工下工时天都没亮,来回颇不方便,虽然离得近,但小巷幽深,全黑还是挺怖人的。这次见着货来,怎么也要买一个回去。
此时,同在百货商店三楼的傅承序正挑选手表。
“您好,可以给我看一下那款银色的吗?”他指着一款女表对售货员说。
许是看他手里攥着手表券,售货员难得笑脸相迎,小心翼翼地捧出一款银色钢链、里盘洁白的高档女表,还贴心地用眼镜布擦拭表盘后才递给他。
“同志,这可是沪牌的高级手表,咱百货大楼一共就来了三块,现在就剩下这一块,您仔细瞧瞧。”
这块手表确实是这里面最漂亮的一只了。
傅承序本来想问问有没有梅花表,但售货员告诉他这个牌子的表贵且少,省城百货大楼都不一定能买到,要是想买还得去首都沪市那种大城市,起码三百块钱。
第一次送人礼物,傅承序自然要尽善尽美,可立马去首都也不现实,托人带回来时间又太久,只好放弃了这个念头。
他检查了一下走针和外壳,确定没有问题,直接付钱让售货员给包起来。
“一百八十元加一张手表券。”售货员是个大姐,热络性子,边包边说:“这是要结婚了吧?准备三转一响嘛!”
傅承序心说他倒是想,但还是否认道:“只是送人。”
大姐惊讶得目瞪口呆,送人送这么贵的东西,可真是富裕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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